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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要送人的~

以下是引用笑颜在2006-2-18 17:40:27的发言:

还漂亮子哇,小巧玲珑.又时尚又好看.

好象蛮适合我滴类

哦哈!你是第一个用小巧玲珑形容的哈

你们大家都说好,下次见张也时送给张也好了~~

反正这玩意儿邮局不给寄

这辈子,,,总要见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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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伤心!送藕呀,藕不嫌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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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有人嫌弃撒~~是邮局嫌弃……

留着自用了,娃哈哈!

这辈子,,,总要见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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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和限制速递的物品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和毒性等危险物品;
反动报刊、书籍、窗口或者淫秽物品;
各种货币;
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容易腐烂的物品;
活的动物(包装能确保寄递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蜜蜂、蚕、水蛭除外);
包装不妥,易碎、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物品;
其它不适合邮递条件的物品。

又遭甩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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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邮局“嫌”它SIZE过限。哎怎不请物流递送呢。物流不比“官邮”,规矩不是那么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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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得,还便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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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专家支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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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不是专家啦!!!

不过邮政EMS的承诺很多都做不到,人们对邮政也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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