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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大中华》原创者吴德钰质疑“低俗”“恶俗”之说

《保卫大中华》原创者吴德钰质疑“低俗”“恶俗”之说

(贴自http://blog.zjol.com.cn/294413/viewspace-203584)  
          网络歌曲是分为“通俗”“低俗”“恶俗”类的吗?  
   ------评中国音协11月19日在京召开“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座谈会中的提法  
  个人认为,把网络歌曲分“通俗”、“低俗”、“恶俗”三大类是错误的提法。理由如下:  
  一,在网络上传播的歌曲和在其他媒体传播的歌曲的类别是一样的,通俗歌曲只是其中的类别之一。把网络歌曲分为“通俗”、“低俗”、“恶俗”三大类等于排斥了艺术歌曲等其他类别的歌曲的存在。难道其他类别的歌曲就不能在网上传播?  
  二,“通俗”的概念在音乐方面一是强调唱法上的区别,二是强调创作手法的不同,与“低俗”和“恶俗”的概念不能相提并论。  
  三,在语言文字上只有“通俗”的概念,没有“低俗”“恶俗”的解释。因此,“低俗”“恶俗”之说没有权威性。  
  我赞同“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倡导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倡议,也非常尊敬老艺术家,但是希望在涉及到科学分析问题时不要望文生义,以免招来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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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德钰发表《网络歌曲分类之我见》

《保卫大中华》原创者吴德钰发表《网络歌曲分类之我见》
  
(贴自http://blog.zjol.com.cn/294413/viewspace-237402)凡是音乐,只要有条件传到网上,都可以成为网络音乐。歌曲也不例外,一旦传到网上,就成为网络歌曲。歌曲的分类五花八门,到目前为止,依然是处于百家争鸣状态,但是在唱法上大家的认识是比较统一的,即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既然如此,按照唱法来对歌曲进行总的分类是大众容易接受的。所以,我认为,歌曲可以分为美声歌曲,民族歌曲和通俗歌曲。由此类推,网络歌曲就分为美声网络歌曲,民族网络歌曲和通俗网络歌曲。
     网络歌曲既然是传播到网络上的歌曲,就和没有传播到网络上的歌曲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任何歧视和排斥网络歌曲的说法和做法都是不明智的表现。但歌曲的曲调和词的内容有健康和不健康之分。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进步的歌曲就是健康的,不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进步的歌曲就是不健康的。我们需要排斥的就是不健康的歌曲。
     流行在网络上的歌曲一旦流传到社会进入到其他娱乐场所就不再是网络歌曲,因此把歌手分类为网络歌手或非网络歌手是错误的。歧视通过网络歌曲走红的歌手就更不应该! 事实上,在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电脑的今天,网络作为媒体有其新闻信息保存期长久的独特优势。正因为这一点,几乎所有的电视广播报刊杂志都拥有自己的网站。当今社会,名星的产生光靠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或光靠网络都是影响力有限的,很难被社会承认。所以,所有的明星名人现在既离不开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也离不开网络。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界定歌曲的健康与不健康,具体标准是什么,谁来制定标准。光靠媒体叫喊几句一阵风暴走了有多少用处?光凭少数名人对几首典型的劣质歌曲说上几句有多少用处?光靠少数名人搞一两次评选活动又有多少用处?少数名人的话就是标准吗?难道广大群众就没有制定标准的权利?
     什么是不健康的歌曲?我个人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去判定:
     第一,看标题。凡是用庸俗的词语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的标题都是不健康的。例如,《放屁》,《钞票代表我的心》,《狼爱上羊》,这类词语明明白是在违反公德和常理。
     第二,看内容。凡是以宣泄个人情感为理由而涉及到藐视社会,不满社会现状,色情,暴力,低级趣味语言的歌曲都是不健康的。象《大连站》、《那一夜》和《香水有毒》等歌词语言实在低级趣味,很难让人接受。
     第三,看曲调。凡是让人听了萎靡不振,或强烈刺激让人不舒服,或过分怪声怪调的音乐,都是不健康的。如《不怕不怕》、《嘻唰唰》等,其音乐不能带来美感,反而让人不舒服。
     任何歌曲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一个,如果原创者不及时纠正的话,我们就可以一票否决,彻底封杀。
     最后,我建议中国音乐家协会不要急于举办网络歌曲大赛。先坐下来,认真讨论判定歌曲好坏的标准,并向社会发布,广泛征求意见。有了社会支持,举办网络歌曲大赛才有了社会基础。
(本文可以转载,注明原作者是我,但未经我同意不得出版。)
  
(作者 吴德钰)
  
(贴自http://blog.zjol.com.cn/294413/viewspace-237402)凡是音乐,只要有条件传到网上,都可以成为网络音乐。歌曲也不例外,一旦传到网上,就成为网络歌曲。歌曲的分类五花八门,到目前为止,依然是处于百家争鸣状态,但是在唱法上大家的认识是比较统一的,即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既然如此,按照唱法来对歌曲进行总的分类是大众容易接受的。所以,我认为,歌曲可以分为美声歌曲,民族歌曲和通俗歌曲。由此类推,网络歌曲就分为美声网络歌曲,民族网络歌曲和通俗网络歌曲。
网络歌曲既然是传播到网络上的歌曲,就和没有传播到网络上的歌曲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任何歧视和排斥网络歌曲的说法和做法都是不明智的表现。但歌曲的曲调和词的内容有健康和不健康之分。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进步的歌曲就是健康的,不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进步的歌曲就是不健康的。我们需要排斥的就是不健康的歌曲。
流行在网络上的歌曲一旦流传到社会进入到其他娱乐场所就不再是网络歌曲,因此把歌手分类为网络歌手或非网络歌手是错误的。歧视通过网络歌曲走红的歌手就更不应该! 事实上,在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电脑的今天,网络作为媒体有其新闻信息保存期长久的独特优势。正因为这一点,几乎所有的电视广播报刊杂志都拥有自己的网站。当今社会,名星的产生光靠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或光靠网络都是影响力有限的,很难被社会承认。所以,所有的明星名人现在既离不开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也离不开网络。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界定歌曲的健康与不健康,具体标准是什么,谁来制定标准。光靠媒体叫喊几句一阵风暴走了有多少用处?光凭少数名人对几首典型的劣质歌曲说上几句有多少用处?光靠少数名人搞一两次评选活动又有多少用处?少数名人的话就是标准吗?难道广大群众就没有制定标准的权利?
什么是不健康的歌曲?我个人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去判定:
第一,看标题。凡是用庸俗的词语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的标题都是不健康的。例如,《放屁》,《钞票代表我的心》,《狼爱上羊》,这类词语明明白是在违反公德和常理。
第二,看内容。凡是以宣泄个人情感为理由而涉及到藐视社会,不满社会现状,色情,暴力,低级趣味语言的歌曲都是不健康的。象《大连站》、《那一夜》和《香水有毒》等歌词语言实在低级趣味,很难让人接受。
第三,看曲调。凡是让人听了萎靡不振,或强烈刺激让人不舒服,或过分怪声怪调的音乐,都是不健康的。如《不怕不怕》、《嘻唰唰》等,其音乐不能带来美感,反而让人不舒服。
任何歌曲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一个,如果原创者不及时纠正的话,我们就可以一票否决,彻底封杀。
最后,我建议中国音乐家协会不要急于举办网络歌曲大赛。先坐下来,认真讨论判定歌曲好坏的标准,并向社会发布,广泛征求意见。有了社会支持,举办网络歌曲大赛才有了社会基础。
(本文可以转载,注明原作者是我,但未经我同意不得出版。)
  
(作者 吴德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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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同意上述鉴定不健康歌曲的三点。其他有待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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